统一思想 凝聚力量——医院召开主题教育暨“工作落实年”推进会

      6月1日下午,医院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工作推进会。会议对主题教育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党委书记刘宏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部分院领导及行政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刘宏石在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主题教育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活起来”,“新起来”,不要只看“计划”,而要自选“动作”,不要只学“书本”,而要多看“结果”。要突出“实”的作风,自觉将党的创新理论与医院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在主题教育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工作中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让“想做事、敢担当、善作为”成为医院发展的主旋律。同时要抓牢“改”的措施,梳理问题整改台账,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党委书记刘宏石最后强调,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扣目标任务,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将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融入其中统筹推进。抓好思想引领,深挖优势潜力,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能力水平,全面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患者实名制挂号与注册建档须知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